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又叫做“香港中检未再加工证明”,简称“未再加工证明”英文名为certificate of non-manipulation,是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指定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检局)直属下的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简称中检公司)来颁布签发;未再加工证明通俗来说就是一种用于货物出口因经香港停靠或转运而证明所出口的货物没有进行再次加工和改造的重要凭证。
目前在我国,但凡货物从大陆出口到世界任何一个国家只要中途经香港停靠或转运就得必须在中国海关所申请签发的产地证如一般原产地证CO,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东盟原产地证FORM E,智利原产地证FORM
F等送往香港中检公司办理未再加工证明,以此来证明此批货物出口经香港停靠或转运并未进行再次加工和改造。
为什么从大陆出口经香港停靠或转运的货物需要办理未再加工证明?
具体来说还是因为“直运规则”,很多从事外贸行业的人,或者曾经办理原产地证多年的人都不知道这一条规则。直运规则不是说你的船或者货物必须由出口国直接运送到目的国才属于直运规则。直运规则是指你的货物在运输途中不在贸易协定成员国之外的国家和地区停靠/中转的,这种就属于直运规则,不属于直运规则的货物要想享受贸易协定所带来的关税就需要提供未再加工证明。
未再加工证明由哪个部门出具?
未再加工证明是由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简称中检公司)签发;香港中检公司就是一个能够签发未加工证明的机构,因此只要不属于直运规则的货物要想享受关税优惠就必须提供未加工证明,要办理未加工证明就必须到中检公司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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